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3-2學期民法總則」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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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3-2
課程名稱:民法總則【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專業基礎必修】
課程代碼:LL0177003 開課號:0101F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陳美雅 丁嘉惠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民法是生活必須的法律,本課程內容主要在於總則編,藉法條與民事糾紛實例解說,讓學生理解何謂權利主體與主體及其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法律行為、條件與期限、消滅時效與權利之行使等理論與實務兼具,訓練其邏輯結構與結合生活切切相關法律知識。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民法概要(Ex:法例等)
第二次權利主體(自然人)及其民事實例解說
第三次權利主體(法人)及其民事實例解說
第四次權利主體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
第五次權利客體(物)及其民事實例解說
第六次權利客體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
第七次法律行為(1)及其民事糾紛實例解說
第八次法律行為(2)及其民事糾紛實例解說
第九次法律行為(3)及其民事糾紛實例解說
第十次條件與期限及其民事糾紛實例解說
第十一次消滅時效與權利之行使及其民事糾紛實例解說
第十二次期末考及其檢討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25%
出席率:25%
 期末成績比例 50%
筆試評量: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講議義
八、參考書目:
陳聰富(2022增修4版),《民法總則》,元照出版社。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5/02/12 , 2025/02/19 , 2025/02/26 , 2025/03/12 , 2025/03/19 , 2025/03/26 , 2025/04/16 , 2025/04/23 , 2025/05/07 , 2025/05/14 , 2025/05/21 , 2025/06/11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三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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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13 上午 09: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