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3-2學期刑法總則」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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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3-2
課程名稱:刑法總則【Greneral 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專業基礎必修】
課程代碼:LL0177012 開課號:0111H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黃國瑞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刑法是限制國家刑罰權之法,目的在於保障人權。本課程授課內容,包含講解刑法典總則編之具體內容及其相關觀念,依序講授刑法的基本觀念、犯罪階層體系之論證結構、錯誤之處理、未遂犯、犯罪參與、競合論及刑罰論等。
本課程針對刑法總則中之重要爭議問題,透過案例的引導,將實務運作與理論內涵交互激盪、探討,以釐清爭點與盲點,建立問題意識,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高度抽象與邏輯的犯罪審查的過程中,理解百家爭鳴之學說走向,及實務運作之困境與挑戰,並培養同學對刑法之批判、獨立思考及論述能力。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限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刑法在現代社會之功能及我國刑法概觀
第二次刑法在現代社會之功能及我國刑法概觀
第三次犯罪階層論
第四次構成要件該當性(一):犯罪類型
第五次構成要件該當性(二):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理論1
第六次期中考試
第七次構成要件該當性(四):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理論2
第八次構成要件該當性(六):構成要件故意、構成要件錯誤
第九次不作為犯
第十次過失犯
第十一次結果加重犯
第十二次期末考試
六、成績評量方式:
 期末成績比例 100%
其他:課程表現及期末作業 10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課堂提供
八、參考書目:
林東茂著「刑法總則」,志光 , 2021/07。
王皇玉著「刑法總則」,新學林 2021/07。
林鈺雄著「新刑法總則」,元照2021/08。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5/02/13 , 2025/02/20 , 2025/02/27 , 2025/03/13 , 2025/03/20 , 2025/03/27 , 2025/04/17 , 2025/04/24 , 2025/05/08 , 2025/05/15 , 2025/05/22 , 2025/06/12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四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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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19 上午 11: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