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4-1學期行車事故鑑定之歸因規則」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4-1
課程名稱:行車事故鑑定之歸因規則【Attribution Rules for Driving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4267035 開課號:0201D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潘重榮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A. 講授行車必要遵守安全駕駛之最佳方針,如行車事故不幸發生,在肇事重建工作中,如何就交通三要素;「人」、「車」、「路」綜合作用的結果,透過實務肇事案例解說來判斷其事故發生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作為判斷肇責歸屬。
B. 教學目的是由案例影片解說分析發生肇事的眾多原因中之內在關連及駕駛相關行為影響,避免片面性的肇因,進而找出行車事故內在本質且必然的歸因法則。
C. 讓同學充實對行車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暨善後之專業知與能力,避免造成日後纏訟多年的二度傷害,確保本身之權益,值得學習。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有興趣者皆可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道路交通事故之定義及其類型
第二次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條款解說
第三次行車事故之歸因與路權規則
第四次行車事故現場圖重建與碰撞行為模擬
第五次行車事故鑑定原因(一)1.路權2.前後關係3.動靜態樣
第六次行車事故鑑定原因(二)4.行向變與不變5.交通禁制設施
第七次行車事故鑑定原因(三)6.行人路權優先於車輛路權7.其他
第八次行車事故在路段上通行之路權暨其碰撞之歸因法則
第九次無號誌或號誌故障交岔路口通行之路權
第十次肇因用路人行為之歸因法則﹕1.因果關係2.信賴原則3.過失理論
第十一次肇事逃逸意義與認定
第十二次期末考或專題心得報告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50%
 期末成績比例 50%
繳交書面報告: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講義
八、參考書目: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實務(上)(下)
交通與法律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5/09/09 , 2025/09/16 , 2025/09/23 , 2025/10/21 , 2025/10/28 , 2025/11/04 , 2025/11/18 , 2025/11/25 , 2025/12/02 , 2025/12/16 , 2025/12/23 , 2025/12/30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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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4/14 下午 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