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3-2學期勞資爭議處理實務」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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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3-2
課程名稱:勞資爭議處理實務【Practice of Labours & Capitals Disputes Settlement】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6277022 開課號:0231J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丁嘉惠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本學期目標旨在學習勞資爭議處理程序及瞭解爭議實務,茲鑑於勞資爭議處理案例涉及法律諸多,內容主要以勞資爭議處理法(110.4.28)為架構,分別探討該法總則、申請調解、交付仲裁及裁決程序、爭議行為等法律規定,其中佐以相關工會法(111.10.30)第35條、團體協約(104.7.1)第6條暨勞動事件法等相關法條,配合行政函釋與司法裁判實務,俾使同學理解勞工權益保障與處理勞資爭議程序。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勞資爭議處理法110.4.28總則(例如,權利事項及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及其處理程序)
第二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二章調解程序及其案例實務(1)
第三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二章調解程序及其案例實務(2)
第四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二章調解程序及其案例實務(3)
第五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二章調解程序及其案例實務(4)
第六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章仲裁程序及其案例實務(1)
第七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三章仲裁程序及其案例實務(2)
第八次資爭議處理法第四章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111.10.30工會法第35條及104.7.1團體協約法第6條)及其案例實務(1)
第九次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111.10.30工會法第35條及104.7.1團體協約法第6條)及其案例實務(2)
第十次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及其案例實務(3)
第十一次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及其案例實務(4)
第十二次期末考及其檢討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20%
上課互動:5%
出席率:25%
 期末成績比例 50%
筆試評量: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丁嘉惠(2025.2),自編教材。
八、參考書目:
丁嘉惠(2025修訂6版中),《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基礎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5/02/14 , 2025/02/21 , 2025/03/07 , 2025/03/14 , 2025/03/21 , 2025/03/28 , 2025/04/18 , 2025/04/25 , 2025/05/09 , 2025/05/16 , 2025/05/23 , 2025/06/13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五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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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0/18 上午 0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