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乃接續刑法總則課程,介紹刑法分則之體系與解析各別條文之內容與運用,以法益為單元解釋各罪構成要件要素,兼顧實務解釋與學說論理。依序講述個人法益犯罪、社會法益犯罪及國家法益犯罪,在授課的過程中,一併回顧加強刑法總則之內容。 一方面透過刑法分則規範之介紹與運用,拓展對於刑法為更全面及整體面之觀照。另一方面透過刑法分則之學習過程,也可將刑法總則所學之內容予以檢視及運用,以強化總則之理解及基礎。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
|
|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 刑法分則之體系介紹 |
第二週 | 回顧競合論 |
第三週 | 侵害生命法益之罪 |
第四週 | 侵害身體法益之罪 |
第五週 | 侵害自由法益之罪(一):恐嚇危安罪、強制罪、剝奪行動自由罪 |
第六週 | 侵害自由法益之罪(二):性犯罪 |
第七週 | 侵害財產法益之罪(一):財產犯罪概論 |
第八週 | 侵害財產法益之罪(二):竊盜罪、搶奪罪、強盜罪 |
第九週 | 侵害財產法益之罪(三):詐欺罪、恐嚇取財罪等 |
第十週 | 妨害名譽法益之罪:誹謗罪、公然侮辱罪 |
第十一週 | 妨害公共安全之罪(一):放火罪、失火罪 |
第十二週 | 妨害公共安全之罪(二):不能安全駕駛罪、肇事逃逸罪等 |
第十三週 | 妨害公共信用之罪(一):偽造文書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 |
第十四週 | 妨害公共信用之罪(二):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貨幣罪等 |
第十五週 | 妨害公務運作之罪 |
第十六週 | 妨害司法運作之罪 |
第十七週 | 瀆職罪(一):賄賂罪 |
第十八週 | 瀆職罪(二):濫權追訴罪、廢弛職務罪、圖利罪等 |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 刑法分則重點摘要 |
第二次 | 侵害生命法益及身體法益之罪 |
第三次 | 侵害財產法益之罪 |
第四次 | 瀆職罪 |
七、成績評量方式: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九、參考書目:
甘添貴,刑法各論。 李茂生,刑法分則講義。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 陳子平,刑法各論。 黃默夫,簡明刑法分則。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一、上課日期:
2025/03/08
,
2025/04/12
,
2025/05/03
,
2025/06/07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六08:30~10:1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4/11/19 上午 11:2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