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介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框架,包含程序事項規定如適用範圍、當事人、管轄與程序之進行,以及各種行政行為如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行政計畫、行政指導與陳情。使同學能了解並熟悉行政法的基礎理論與法規內容。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
|
|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 行政程序法立法目的、適用範圍(一) |
第二週 | 行政程序法立法目的、適用範圍(二) |
第三週 | 行政程序法立法目的、適用範圍(三) |
第四週 | 管轄與當事人(一) |
第五週 | 管轄與當事人(二) |
第六週 | 公務員迴避 |
第七週 | 程序之開始與調查證據(一) |
第八週 | 程序之開始與調查證據(二) |
第九週 | 資訊公開(一) |
第十週 | 資訊公開(二) |
第十一週 | 期日與期間、費用 |
第十二週 | 送達、聽證(一) |
第十三週 | 送達、聽證(二) |
第十四週 | 行政作用(一) |
第十五週 | 行政作用(二) |
第十六週 | 行政作用(三) |
第十七週 | 行政作用(四) |
第十八週 | 行政作用(五) |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 行政程序 |
第二次 | 管轄與當事人 |
第三次 | 資訊公開 |
第四次 | 期日期間 |
七、成績評量方式: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九、參考書目:
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翁岳生.董保城(主編),元照,2023 翁岳生,行政法,2020,元照 各行政法教課書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一、上課日期:
2025/03/08
,
2025/04/12
,
2025/05/03
,
2025/06/07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六13:00~14:4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4/11/25 下午 07: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