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使同學了解民法規定之各種契約類型及其權利義務關係,以維護權利,避免糾紛。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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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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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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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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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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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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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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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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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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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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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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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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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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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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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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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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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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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 概說 |
第二週 | 委任、經理人及代辦商 |
第三週 | 僱傭 |
第四週 | 承攬、特殊承攬 |
第五週 | 出版、旅遊 |
第六週 | 寄託、運送 |
第七週 | 合夥、合會 |
第八週 | 和解 |
第九週 | 保證 |
第十週 | 居間、行紀 |
第十一週 | 寄託、倉庫 |
第十二週 | 運送、承攬運送 |
第十三週 | 旅遊 |
第十四週 | 合夥 |
第十五週 | 隱名合夥、合會 |
第十六週 | 保證、人事保證 |
第十七週 | 終身定期金、交互計算、和解 |
第十八週 | 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 |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 實例個案解說 |
第二次 | 期中考前總複習/進行期中考試 |
第三次 | 實例個案解說 |
第四次 | 期末考前總複習/進行期末考試 |
七、成績評量方式: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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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明(2023),債法各論(12版),元照,ISBN:97895751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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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考書目:
1.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元照 2.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瑞興 3.黃茂榮/債法各論〈第一冊〉/植根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一、上課日期:
2025/03/08
,
2025/04/12
,
2025/05/03
,
2025/06/07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六14:50~16:3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4/11/15 下午 03: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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