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培養同學對民法親屬相關法律問題之處理能力。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
|
|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 通則、婚約 |
第二週 | 結婚、婚姻之普通效力 |
第三週 | 夫妻財產制(一) |
第四週 | 夫妻財產制(二)、離婚 |
第五週 | 父母子女 |
第六週 | 收養 |
第七週 | 監護(一) |
第八週 | 監護(二)、扶養 |
第九週 | 家及親屬會議 |
第十週 | 父母子女(一) |
第十一週 | 父母子女(二) |
第十二週 | 收養 |
第十三週 | 未成年人之監護 |
第十四週 | 未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二) |
第十五週 | 扶養(一) |
第十六週 | 扶養(二) |
第十七週 | 家及親屬會議 |
第十八週 | 期末考 |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 結婚、夫妻財產制、離婚及父母子女(含期末考) |
第二次 | 夫妻財產制 |
第三次 | 離婚 |
第四次 | 父母子女 |
七、成績評量方式:
網路閱讀成績比例
35%
平時成績比例
30%
平時次數: 1
上課互動:5%
出席率:5%
繳交書面報告:2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九、參考書目:
林秀雄,親屬法講義,元照出版。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一、上課日期:
2025/03/09
,
2025/04/13
,
2025/05/04
,
2025/06/08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日10:20~12:0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4/10/28 下午 12:1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