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 1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
大眾傳播學系
課程名稱:
媒介與兒童
學分數:
3
學分
(學系必修)
科目代號:
MA5166021
開課號:
05312
面授老師:
宗靜萍
主講老師:
宗靜萍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
07-8012008#1423
一、教學目標:
媒介是民主社會中行政、立法、司法外的第四權,在現今社會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如何保護及教育兒童是每一個國家都非常重視的議題,媒介之於兒童就像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樣,透過該課程檢視媒介與兒童的關係,重新了解與重視媒介與兒童的關係。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培養大眾傳播的倫理與素養的學習力
認識大眾傳播的本質、媒介、理論及相關法規的知能
培養管理大眾傳播媒介或組織的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培養大眾傳播的倫理與素養的學習力
●
認識大眾傳播的本質、媒介、理論及相關
法規的知能
●
●
●
培養管理大眾傳播媒介或組織的職場專業
技能
●
三、課程選修條件:
不限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兒童的傳播權
第二週
媒介變遷對兒童的影響
第三週
與兒童有關傳播的法規(一)
第四週
與兒童有關傳播的法規(二)
第五週
兒童如何解讀媒介
第六週
兒童與暴力內容
第七週
兒童與廣告(一)
第八週
兒童與廣告(二)
第九週
兒童與新聞
第十週
兒童與卡通、漫畫
第十一週
兒童與電視(一)
第十二週
兒童與電視(二)
第十三週
兒童與電視(三)
第十四週
兒童與流行媒介(一)
第十五週
兒童與流行媒介(二)
第十六週
兒童與網路(一)
第十七週
兒童與網路(二)
第十八週
結論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兒童的傳播權
第二次
兒童如何解讀媒介
第三次
兒童與廣告
第四次
兒童與網路
七、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
40%
平時成績次數:
1
上網學習:20%
上課互動:10%
出席率:10%
期中成績
30%
繳交書面報告:30%
期末成績
30%
課堂上實作演練:3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教材
九、參考書目:
1.楊雅婷譯(2003),童年之死─在電子媒體時代下長大的孩童,巨流圖書
2.關尚仁譯(1994),兒童與電視─芝麻街的經驗,遠流出版
十一、上課日期:
2017/10/14
,
2017/11/11
,
2017/12/9
,
2018/1/6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六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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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6/14 下午 04: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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