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07-3學期社會秩序維護法」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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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學期:107-3
課程名稱:社會秩序維護法
課程學分:2學分  【學系選修】
科目代號:LL2273016 開課號:00817
面授老師:陳永鎭
主講老師:陳永鎭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讓老師用簡單易懂的日常用語說明特別行政法之社會秩序維護法法例、時效、調查、程序、要件及救濟程序,讓初次接觸法律課程及想從違序法中瞭解社會日常生活當中,食衣住行育樂間違序案件之發動、調查及制裁處罰之種類之學生,瞭解日常生活中相關基礎之違序概念,藉由說明社會脫序現象,使學生瞭解違序案件之調查、裁處相關程序,透過案例,使學生在思考或處理違序事件時,能更充分運用達實用之效果。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初次接觸特別行政法之法律課程或無法律背景皆可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社會秩序維護法概述緒論、總則之法例、責任
第二週總則之處罰、時效、管轄
第三週處罰程序之調查、裁處
第四週處罰程序之執行
第五週處罰程序之救濟(聲明異議與抗告)
第六週分則之妨害安寧秩序1
第七週分則之妨害安寧秩序2
第八週分則之妨害善良風俗、妨害公務
第九週分則之妨害他人身體財產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次 社會秩序維護法概述緒論、總則、處罰程序、執行、救濟與分則
七、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 50% 平時次數:1
上網學習:25%
出席率:25%
 期末成績 50%
繳交書面報告:5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六法全書(社會秩序維護法)、自編教材
九、參考書目:
社會秩序維護法(曾英哲、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鄭正忠(書泉書局)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一、上課日期: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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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6/14 下午 04: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