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學期:108-3
課程名稱:法律與生活
課程學分:2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5277002
開課號:0131L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曾弘光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瞭解法律與其他社會生活領域的關係,兼探討相關法律與生活的關聯性,以日常生活常見法例糾紛,使學習者更加了解法律與生活的重要性。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
|
|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三、課程選修條件:
對於相關法律與普世社會的生活交流,來認識法律對於生活之規範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 何謂生活與法律及其關聯性。 |
第二次 | 刑事法律與生活案例:談不純正不作為犯與保證人義務 |
第三次 | 道路交通管制處罰條例就駕車致死傷逃逸,吊照禁再考領規定違憲? |
第四次 | 民事法律與生活案例:談拋棄繼承生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問題? |
第五次 | 從親屬關係發生談繼承問題。 |
第六次 | 民事法律與生活案例:談民法第195條第1項名譽權受侵害之民事賠償請求問題。 |
第七次 | 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
第八次 | 探討法律與生活中之權利與義務如車禍等法律行為糾紛。 |
第九次 | 綜合討論與報告 |
六、成績評量方式: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講義
八、參考書目:
1.法律與生活(三民圖書出版公司,潘維大、黃心怡著)2.民法債法原理(五南出版公司,王澤鑑著)3.法學入門(元照出版社---法治斌著)4.法律與生活(三民圖書出版公司,蔡志昇著)5.刑法總則(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王皇玉著)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上課日期:
2020/07/11
,
2020/07/18
,
2020/07/25
,
2020/08/01
,
2020/08/08
,
2020/08/15 [配合高雄市政府選務工作停課乙次]
,
2020/08/22
,
2020/08/29
,
2020/09/05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六13:30~17:0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0/4/6 上午 10:4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