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說明土地登記行政措施之效力、種類,使學習者了解每一種登記應備文件、原因關係及所涵蘊之意義效果,增進了解土地登記與財產權保障之重要性,發揮安定土地政策之功能。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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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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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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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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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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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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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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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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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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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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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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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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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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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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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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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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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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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但以修習過土地法課程者為優先。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 第一次總則-意義、類別、事項、登記完成效力 |
第二次 | 第二次總則- 登記種類、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應備文件 |
第三次 | 第三次總則-登記制度、登記程序、錯誤遺漏虛偽之損賠 |
第四次 | 第四次總則-土地總登記、土地測量、標示變更登記測量 |
第五次 | 第五次總則-地籍清理及土地登記專業人員之管理 |
第六次 | 第六次-所有權變更登記 |
第七次 | 第七次-他項權利登記 |
第八次 | 第八次-繼承登記 |
第九次 | 第九次-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
第十次 | 第十次-時效取得土地權利登記、權利變換登記 |
第十一次 | 第十一次-更正登記及限制登記 |
第十二次 | 第十二次-塗銷登記、消滅登記及其他登記 |
六、成績評量方式: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八、參考書目:
土地登記規則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上課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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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
2021/03/09
,
2021/03/23
,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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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
2021/05/04
,
2021/05/11
,
2021/05/25
,
2021/06/01
,
2021/06/08
,
2021/06/22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7:45~21:4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0/12/23 上午 09: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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