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罪與罰自古以來是人類重要的課題,有罪必有罰,然而法內法外都有人情,究竟怎樣的罪該當如何的刑罰才適當?一般人或許不會故意去犯案,然而不知或過失則如何呢?刑法總則所處理的問題也是與你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不同的價值思維會有不同的判斷標準及刑罰種類,刑法總則是刑法分則及一切刑事犯罪刑罰的基礎,因此初學法律在此奠定刑法的根基非常重要。本課程透過課堂引導,實務解說,分組討論,引發學習興趣並建立刑法的理論與規範體系並能懂得如何運用。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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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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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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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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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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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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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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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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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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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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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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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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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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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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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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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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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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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限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 1.刑法之功能與目的、刑法類型、刑法規範體系2.罪刑法定、刑法之適用效力3.刑法解釋方法4.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分組討論 |
第二次 | 1.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2.違法性3.罪責:罪刑相當原則/分組討論 |
第三次 | 1.原因自由行為2.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3.客觀處罰條件4.阻卻違法及解除刑罰事由/分組討論 |
第四次 | 1.過失犯2.加重結果犯3.錯誤論/分組討論 |
第五次 | 1.消極不作為犯2.未遂犯3.正犯/分組討論 |
第六次 | 期中考試 |
第七次 | 1.共犯2.教唆犯3.幫助犯/分組討論 |
第八次 | 罪數論:競合論、數罪併罰/分組討論 |
第九次 | 1.刑罰論:應報主義、一般預防、特別預防理論、綜合理論/分組討論 |
第十次 | 1.刑罰之執行2.刑期計算3.羈押折抵4.易刑處分/分組討論 |
第十一次 | 1.緩刑要件及效力2.假釋要件及效力3.刑罰之消滅/分組討論 |
第十二次 | 期末考試 |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30%
平時次數: 1
上課學習:5%
上課互動:5%
課堂上實作演練:2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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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刑法總則各篇章依教學進度編制PPT上課播放講解
選取適當司法院各法院相關案例提供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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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考書目:
林東茂著「刑法總則」,志光 , 2021/07。 王皇玉著「刑法總則」,新學林 2021/07。 林鈺雄著「新刑法總則」,元照2021/08。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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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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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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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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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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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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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2 [原上課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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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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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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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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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原上課日期2021/12/21]
,
2021/12/14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7:45~21:4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1/9/2 下午 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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