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0-1學期文資法與危老重建」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0-1
課程名稱:文資法與危老重建【Cultural Resources and Dangerous Reconstruction】
課程學分:2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6277041 開課號:05118
課程類型:網路教學
面授老師:李振卿
主講老師:李振卿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1999年921大地震後至今,超過30年屋齡與與耐震力強度不足之危險建築物,已成為全民追求安居樂業的國安問題,為因應潛在複合型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我國人民居住生活之品質,以法律觀點規範、深入探討,避免爭議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全民建築物或公共設施,透過符合現代化人民尋求,永續發展居住正義,整合我國各級機關符合立法旨意訂定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條例」釐清、解說、宣導、執行,開設【文資法與危老重建】課程。本課程教學目標(1)探討文化資產保護法令與法律課題認識-時機與實務操作(2)引導我國文化古蹟建築及危老建築法律保護程序-獎勵與稅優 (3)梳理文化資產保護法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人文藝術建築之關懷。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文化資產價值與人民權益:總則第1條至第13條
第二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第14條至31條
第三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罰則:第32條至42條
第四週考古遺址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第43條至50條
第五週考古遺址定著土地所有權移轉相關罰則:第50條至59條
第六週危險聚落建築群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條例:第1條至第3條
第七週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建築容積獎勵:第4條至第6條
第八週史蹟、文化景觀內容及範圍維護及獎勵措施:第60條至64條
第九週古物、危險建築提報、修護、拆除、重建:第65條至77條 重建條例第8條-案例執行
第十週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開發與補償:第78條至88條(重建條例第9條、第10條)
第十一週無形文化資產傳承、推廣及活化:第89條至94條(重建條例第1條至第3條)
第十二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獎勵補助:第95條至97條(重建條例第8條、第10條)-案例執行
第十三週危老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獎勵:第98條至102條(重建條例第10條之一)
第十四週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罰則:第103條至109條
第十五週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危老重建推動:第110條至113條(無稅優、無容獎)
第十六週登錄歷史建築與危老古蹟爭議案例
第十七週文化資產保存與危老古蹟爭議案例
第十八週危老重建與文資法修正成果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危老重建與文資法呼應
第二次 文化資產保存施工技術
第三次 古物、危險建築危老重建推動成果
第四次 地方創意古蹟、文資建築危老重建推動成果
七、成績評量方式:
 網路閱讀成績比例 35%
 平時成績比例 30% 平時次數:1
上課互動:20%
出席率:10%
 期末成績比例 35%
上課互動:10%
出席率:25%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彙編簡報
九、參考書目:
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彙編,內政部,106,台北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一、上課日期:
2021/10/03 [防疫停辦] , 2021/11/07 , 2021/12/12 , 2022/01/09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日13:0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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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6/17 上午 1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