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1-1學期交通事故處理與鑑定」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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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1-1
課程名稱:交通事故處理與鑑定【Traffic Accidents of Settlement and Appraisal】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4277011 開課號:0151D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潘重榮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A.講授行車必要遵守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法律素養瞭解交通事故的時間、空間、車速.在重建工作中之重要性,充實自身對對事故發生後之專業知識與能力,避免造成日後纏訟多年的二度傷害,確保本身之權益與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B.教學目的是讓學生瞭解交通事故發生後,經過兩造肇事責任的鑑定分析後,確立雙方對造的「相當因果關係」。印證說明了所謂相當因果關係說,係以條件關係為前題,根據人類知識的經驗作客觀的判斷,認定在通常的情況下,若該條件足以造成該結果時,則該條件與結果具有「相當性」,而認為其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瞭解交通事故之肇責,研判發生原因,當可提供交通安全之改善所需資訊,進一步保障事故當事人權益,值得借鏡。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車禍鑑定概論
第二次肇事鑑定之原則與方法暨法律責任
第三次信賴保護原則暨帝王條款:未注意車前狀況
第四次解說行車反應時間、距離~實例分析
第五次自我防衛安全駕駛~實例分析
第六次違反行車路權~轉彎不當
第七次違反行車路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第八次違反行車路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迴轉
第九次違反行車路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制設施
第十次違反行車路權~未依規定讓車
第十一次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暨兩車並行之間隔
第十二次期末測驗或報告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10%
上課互動:20%
出席率:20%
 期末成績比例 50%
筆試評量: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教材
八、參考書目:
車禍鑑定~張德竣編著。刑法總論~余振華著、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實務~張夢麟編著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2/09/13 , 2022/09/20 , 2022/09/27 , 2022/10/04 , 2022/10/18 , 2022/10/25 , 2022/11/01 , 2022/11/15 , 2022/11/29 , 2022/12/13 , 2022/12/20 , 2022/12/27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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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6/21 上午 08: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