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2-2學期長期照顧服務法」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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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2-2
課程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2277040 開課號:0241J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丁嘉惠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鑑我國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長期照顧需求人數也同步增加。96年行政院為發展完善的長照制度核定長照1.0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業務。105年12月行政院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照需求,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核定長照2.0《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並自106年1月起實施。本課程為了回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問題,主要以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10年6月9日)及其施行細則為主要內容,並論及與該法相關之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社會救助法等法律及案例,俾藉此瞭解我國長照法之措施及其問題。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社會福利法概論;長期照顧整體政策藍圖;長照十年計畫2.0
第二次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10年6月9日)及其施行細則第1章總則及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
第三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與案例(1)
第四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與案例(2)
第五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與案例(3)
第六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章長照人員之管理(1)
第七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章長照人員之管理(2)
第八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章長照機構之管理及其第6章罰則(1);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九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章長照機構之管理及其第6章罰則(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十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5章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及其第6章罰則與案例(1)
第十一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5章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及其第6章罰則與案例(2)
第十二次期末考及其檢討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15%
上課互動:5%
出席率:30%
 期末成績比例 50%
筆試評量: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丁嘉惠(2024),自編教材(含法條)
八、參考書目:
隨堂補充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4/02/23 , 2024/03/08 , 2024/03/15 , 2024/03/29 , 2024/04/12 , 2024/04/26 , 2024/05/03 , 2024/05/10 , 2024/05/24 , 2024/05/31 , 2024/06/07 , 2024/06/21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五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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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1/24 上午 10: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