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 2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
通識課程
課程名稱:
憲法、人權與政府體制
學分數:
2
學分
科目代號:
GE5502
開課號:
0051B
面授老師:
林信雄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
07-8012008#1418
一、教學目標:
本課程由民主法治意涵切入,從憲政人權保障主軸發展,用以說明民主憲政與人權法治的內容。人權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應有的權利,憲政及人權教育是現代公民所應有的基本知識,更是所有政治行為的依循,也是政治權力運作的基礎。本課程希望讓學生瞭解到有限政府體制本身並無好壞,但是由逐漸形成之憲政慣例體制及傳統,都是考驗台灣民主憲政與人權發展的重要歷
二、中心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基本素養:
培養愛護鄉里的情懷
厚植公民意識
促進職場倫理與態度
提升國際宏觀及全球視野
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通識教育中心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與校訂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對應表:
培養愛護
鄉里的情
懷
厚植公民
意識
促進職場
倫理與態
度
提升國際
宏觀及全
球視野
與時俱進
的學習能
力
社會生活
知能
職場專業
技能
校訂基本素養
培養愛護鄉里的情懷
厚植公民意識
促進職場倫理與態度
提升國際宏觀及全球視野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課程簡介及課程要求說明、基本人權之概念與發展
第二次
平等權與平等原則、人身自由與人身法定程序保障
第三次
行動遷徙自由、思想表意自由及秘密通訊自由
第四次
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結社與集會遊行自由
第五次
生存權(死刑存廢、安樂死及墮胎合法化議題)、工作權及財產權
第六次
新興性別平權議題討論、期中評量與作業
第七次
訴訟權作為制度性保障之基本權探討
第八次
應考試服公職權、參政權及公民投票
第九次
政府體系與組織、期末評量與作業
六、評量方式:
課堂討論、專題研討、作業成績。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
3
次 平時成績比例
30
% 期中考成績比例
30
% 期末考成績比例
40
%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李銘義、于蕙清、吳大平、吳明孝、林信雄/著,《憲法與人權》,新學林出版公司,台北,2015。
九、參考書目:
李惠宗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公司,台北,2014。
十、上課日期:
2016/2/22
,
2016/3/7
,
2016/3/21
,
2016/3/28
,
2016/4/11
,
2016/5/2
,
2016/5/16
,
2016/5/23
,
2016/6/20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一18:10~21:40
更新日期:
2015/12/12 下午 1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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