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 2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經濟法
學分數:2學分
科目代號:LL2230 開課號:1221F
面授老師:陳旻沂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期望使學員了解經濟活動之法律規範(包括不動產、智慧財產權、銀行、證券、勞工及環保等相關規範),一方面可以維護自己之權利,另一方面也會尊重別人之權利,以避免於日後投入職場或商場時產生糾紛而耗費投資成本,並期能共創和諧之競爭環境與進步之經濟發展。
而於上課時,會提供時事財經新聞及法院決書等案例資料作為討論基礎,以加深學習印象,並培養學生對於經濟活動中法律因素影響性之觀察能力。
二、 符合校基本素養:
培養愛護鄉里的情懷 厚植公民意識 促進職場倫理與態度
  符合校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
四、授課(實施)方式:
以講師口授為主,輔以實際案例討論,以加深學習印象。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不動產法規:包括民法物權篇、土地法等法規。
第二次智慧財產權法: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規。
第三次公平交易法
第四次金融法規:包括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存款保險條例等法規。
第五次證券、期貨及基金法規:包括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共同基金與投信投顧法、金融資產暨不動產證券化法規、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等法規。
第六次稅務法規:包括稅捐稽徵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法規
第七次勞動法規:包括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法規。
第八次環保法規: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法等法規。
第九次期末考
六、評量方式:
繳交作業報告及期末考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1次  平時成績比例70%  期中考成績比例0%  期末考成績比例30
註: 1.本校學則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在學期中缺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得扣考,該學生扣考科目考試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2.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要點第八條規定「學生面授曠課達該科目面授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者,該科目扣考,扣考科目學期總成績以零分計算」。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上課時請必帶小六法,上課前請上網列印授課大綱。
九、參考書目:
金融法,王文宇主編,元照出版公司
十、上課日期:
2012/2/15 , 2012/2/22 , 2012/3/14 , 2012/3/28 , 2012/4/11 , 2012/4/25 ,
2012/5/9 , 2012/5/23 , 2012/6/6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三18:10~21:40
更新日期:2011/12/1 上午 10: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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