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0-2學期社會福利法」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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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0-2
課程名稱:社會福利法【Code of Social Welfare】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2277013 開課號:0241J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丁嘉惠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鑑於社會福利法牽涉整個社會的經濟資源分配,諸如社會照顧給養、社會保險與獎掖性社會給付等層面之法律關係,本課程僅扣緊與社會給付有關的法律,除概述社會福利法概論以外、主要以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10年6月9日)及其施行細則為主要內容,並論及與該法相關之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社會救助法等法律,俾藉此瞭解我國社會福利法的法律關係及其相關措施內容。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社會福利法概論(1)
第二次社會福利法概論(2);長期照顧整體政策藍圖;長照十年計畫2.0
第三次長期照顧服務法(民國110年6月9日)及其施行細則第1章總則及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
第四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1)
第五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2)
第六次長照服務法第2章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法律及其措施規定(3)
第七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章長照人員之管理
第八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章長照機構之管理及其第6章罰則(1);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九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章長照機構之管理及其第6章罰則(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十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5章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及其第6章罰則(1)
第十一次長期照顧服務法第5章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及其第6章罰則(2)
第十二次期中考及其檢討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15%
上課互動:5%
出席率:30%
 期末成績比例 50%
筆試評量: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丁嘉惠(2022),社會福利法,自編教材。
八、參考書目:
1.謝榮堂(2008),《社會福利行政法規導讀》,元照出版公司。
2.蔡維音(1997),〈社會福利制度之基礎理念及結構〉,月旦法學雜誌第28期,頁24-29。
3.隨堂補充。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2/02/18 , 2022/02/25 , 2022/03/04 , 2022/03/11 , 2022/03/25 , 2022/04/01 , 2022/04/15 , 2022/04/29 , 2022/05/06 , 2022/05/13 , 2022/05/27 , 2022/06/10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五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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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1/18 下午 0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