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12-2學期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爭訟法(上)」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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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律學系法學組
課程學期:112-2
課程名稱: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爭訟法(上)【Lode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 Administrative】
課程學分:3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2273008 開課號:0231J
課程類型:到校面授
面授老師:王昇徽 陳正成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學習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爭訟法後可以了解公法領域之特色與民商法不同,而且自己的權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受到國家機關不法侵害時可以依法排除之。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有興趣者均可選修學習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行政程序法概說(一)行政機關
第二次行政程序法概說(二)行政處分
第三次行政程序法概說(三)依法行政 法律優先與法律保留
第四次行政處分之效力(一)公定力
第五次行政處分之效力(二)不可變更力 - 處分機關不可任意變更
第六次行政處分之效力(三)不可爭力 - 相對人不能提出撤消訴訟
第七次行政處分之效力(四)自力執行力
第八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一)明確性原則與平等原則
第九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二)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
第十次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三)不當聯結之禁止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第十一次行政爭訟法(一)訴願法概說概說
第十二次行政爭訟法(二)行政訴訟法 期末考試評量
六、成績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比例 50% 平時次數:1
上課學習:50%
 期末成績比例 50%
繳交作業:50%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講義
八、參考書目: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上課日期:
2024/02/23 , 2024/03/08 , 2024/03/15 , 2024/03/29 , 2024/04/12 , 2024/04/26 , 2024/05/03 , 2024/05/10 , 2024/05/24 , 2024/05/31 , 2024/06/07 , 2024/06/21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五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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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1/24 上午 1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