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 1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民事審判實務(一)
學分數:3學分
科目代號:LL2631 開課號:02313
授課老師:楊富強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二、課程選修條件:
三、授課(實施)方式:
四、課程總綱要:
第一週 民事審判實務(一):以物權法為中心
第二週 物權之意義、客體、特性、效力及種類
第三週 物權法定主義及物權之分類
第四週 公示原則、公信原則及物權行為
第五週 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
第六週 物權消滅之原因
第七週 所有權之意義、性質及權能
第八週 所有權之時效取得
第九週 不動產所有權之相鄰關係
期中考
第十週 建築物之區分所有
第十一週 動產所有權之善意取得
第十二週 動產之先占與取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
第十三週 附合、混合及加工
第十四週 添附之效果及求償關係
第十五週 分別共有之應有部分
第十六週 分別共有之內部關係
第十七週 分別共有之外部關係
第十八週 共有物之分割
期末考


五、教學進度:
六、評量方式: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0次  平時成績比例0%  期中考成績比例50%  期末考成績比例5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謝在全著 民法物權論上冊(93年8月修訂三版) 台北三民書局
六法全書(各版本)
九、參考書目:
六法全書(各版本)
楊富強等著 民法精註(97年3月初版),台北現代地政雜誌社
十、上課日期:
2009/10/17, 2009/11/14, 2009/12/12, 2010/01/09,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六13:00~14:40
更新日期:2009/6/10 上午 0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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