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 3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
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
法學日文(二)
學分數:
2
學分
(學系選修)
科目代號:
LL1277009
開課號:
0111D
面授老師:
王昇徽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
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社會是多元的,台灣屬大陸法係國家,許多法律制度都參考德國與日本,但是實務上台灣與日本確有很大的落差,很多個案法官的判決、令人拍手稱讚,本課程藉由各種判決內容的介紹與學習將對日本會有更多的瞭解。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
邏輯判斷能力
●
實務應用能力
●
三、課程選修條件:
興趣學習者均可選課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日本憲政體制之介紹(一)中央政府組織架構
第二次
日本憲政體制之介紹(二)議院內閣制
第三次
日本憲政體制之介紹(三)司法審判與行政救濟
第四次
行政監督(一)憲法與法律之規定
第五次
行政監督(二)會計檢查院之定期檢查與實務報告
第六次
住民訴訟---國營企業賤賣土地訴訟
第七次
東京都---石原慎太郎交際費用公開與費用返還訴訟
第八次
醫師過勞自殺之勞災認定訴訟
第九次
大阪空港騷音訴訟
六、評量方式:
平時上課與期中、期末報告等三種方式總合評量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
0
次 平時成績比例
0
% 期中考成績比例
0
% 期末考成績比例
100
%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隨堂分發講義
九、參考書目:
請學生自由準備任何與日本司法、判決相關之書本或文獻。
十、上課日期:
2017/7/4
,
2017/7/11
,
2017/7/18
,
2017/7/25
,
2017/8/1
,
2017/8/8
,
2017/8/15
,
2017/8/22
,
2017/8/29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8:10~21:40
更新日期:
2017/4/25 下午 0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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