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 1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社會法各論
學分數:3學分  (學系選修)
科目代號:LL2781 開課號:1211D
面授老師:陸敏清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社會法,係指國家於實踐憲法所託付,落實「社會安全」之國家目標的法規範總稱,而社會法各論則是個別領域的具體展現,惟社會法所涉規範甚多,故本課程將以「老年」為主軸,就其所面臨的風險與周遭議題加以分析,一方面協助同學運用社會法總論的基礎理論;另一方面則輔以司法實務見解,以期能增進同學之理解。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1.對社會法有興趣者; 2.曾修習過社會法總論者。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導讀與課程介紹
第二次社會風險與責任初探:以老年為主題
第三次職業別的老年經濟安全(I):勞工退休金制度
第四次職業別的老年經濟安全(II):勞工保險制度
第五次一般國民的老年經濟安全:國民年金制度
第六次老年健康安全(I):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第七次老年健康安全(II):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第八次老年與社會救助制度之連結
第九次老年與福利服務措施之配合
第十次老年照顧安全:長期照護的發展與政策規劃
第十一次我國長期照護法制之進展:以長期照護服務法與保險法草案為主
第十二次期末測驗
六、評量方式:
1.平時成績(含個人表現): 2.期中報告:以個人的書面報告取代筆試,並訓練學生熟悉製作專題之格式; 3.期末測驗:筆試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3次  平時成績比例40%  期中考成績比例30%  期末考成績比例3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編教材
九、參考書目:
1.政大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勞動、社會與法》,台北:元照,2011。 2.鍾秉正,《社會法與基本權保障》,台北:元照,2010。 3.謝榮堂,《社會福利行政法規導讀》,第一章,台北:元照,2008。 4.蔡維音,《社會國之法理基礎》,台南:正典,2001。
十、上課日期:
2013/9/3 , 2013/9/10 , 2013/10/1 , 2013/10/15 , 2013/10/29 , 2013/11/5 ,
2013/11/12 , 2013/11/26 , 2013/12/3 , 2013/12/10 , 2013/12/17 , 2013/12/31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二17:45~21:40
更新日期:2013/5/23 上午 12:18:0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Copyright(C)2010 The Open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網站 版權所有 電話:(07)8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