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 1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土地法(一)
學分數:3學分
科目代號:LL2941 開課號:2061I
授課老師:李福隆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現代人生活與土地緊密相關,例如土地買賣、土地抵押貸款等,而土地法規範及內容繁多,有待加以系統化整合。本課程以土地法及其特別法為經,以學說與實務見解為緯,介紹我國土地法的法律問題、政策議題及金融發展,促使修課學生進一步瞭解不動產法。
二、課程選修條件:
限曾修習民法物權者
三、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四、課程總綱要:
土地法律
土地權利
地籍登記
土地使用
地價地稅
土地徵收
五、教學進度:
第一週 土地法律(一)土地政策、立法及金融
第二週 土地法律(二)土地法的法律體系及經濟作用
第三週 土地法律(三)土地的法律概念及相關問題
第四週 地權(一)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新型權利
第五週 地權(二)地權限制與調整
第六週 地籍(一)地籍整理、測量及調查
第七週 地籍(二)土地登記
第八週 地用(一)土地計畫、房屋及基地租用
第九週 地用(二)荒地使用、土地重劃
第十週 地價地稅(一)照價徵稅、照價收買
第十一週 地價地稅(二)漲價歸公、契稅
第十二週 土地徵收、徵收程序及補償





六、評量方式:
期中筆試、期末報告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3次  平時成績比例30%  期中考成績比例30%  期末考成績比例40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謝哲勝,土地法,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7月。
九、參考書目:
溫豐文,土地法,三民書局,1995年9月。
陳明燦,財產權保障、土地使用限制與損失補償,翰蘆圖書,2001年3月。
十、上課日期:
2010/09/17, 2010/10/08, 2010/10/15, 2010/10/29, 2010/11/12, 2010/11/19, 2010/11/26, 2010/12/10, 2010/12/17, 2010/12/31, 2011/01/07, 2011/01/14,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五13:30~17:25
更新日期:2010/6/29 下午 12:49:3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Copyright(C)2010 The Open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網站 版權所有 電話:(07)8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