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 1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名稱:警察組織管理
學分數:3學分
科目代號:LL4013 開課號:1311H
面授老師:高煜雄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從警察組織管理的基本理論架構,配合國內外社會發展階段警察依法行政案例的介紹,以跨域分析的方式,讓學生暸解警察組織管理理論與實況的落差,冀求警察組織內外衝突化解。兼顧連結警察個體微觀,透過事實、價值、人際等多方當事人的認知與群體宏觀,包括警察專業(對應政府)與衝突化解(對應社會)之支援系統; 對照與檢視社會條件與發展階段中實務與學理現況,以彰顯警察社會責任。
二、 符合校基本素養:
培養愛護鄉里的情懷 厚植公民意識 促進職場倫理與態度
  符合校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三、課程選修條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組織管理行為概論、理論介紹
第二次個體認知行為、人格與情緒
第三次警察體制分析
第四次警察個體選擇與群體行動
第五次警察組織管理、因素分析
第六次激勵的基本概念與應用-警察績效管理
第七次警察組織管理-溝通、領導與信任(期中考)
第八次警察衝突管理案例分析(經濟、社會、政治、政府)
第九次警察組織公共價值案例分析-打擊犯罪與公共服務
第十次警察組織與在職教育變革
第十一次警察知識管理
第十二次期末考
六、評量方式:
一.平時上課討論表現 二.期中考期末考採分組案例報告或筆試的模式
七、成績計分比例:
平時次數3次  平時成績比例30%  期中考成績比例30%  期末考成績比例40
註: 1.本校學則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在學期中缺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得扣考,該學生扣考科目考試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2.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要點第八條規定「學生面授曠課達該科目面授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者,該科目扣考,扣考科目學期總成績以零分計算」。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自行編撰講義與製作投影片教學
九、參考書目:
組織行為
十、上課日期:
2012/9/13 , 2012/9/20 , 2012/9/27 , 2012/10/18 , 2012/10/25 , 2012/11/8 ,
2012/11/15 , 2012/11/22 , 2012/12/6 , 2012/12/13 , 2012/12/27 , 2013/1/10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四17:45~21:40
更新日期:2012/6/19 下午 0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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