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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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警察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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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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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號:LL4013
開課號:1311H |
面授老師:高煜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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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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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目標: |
從警察組織管理的基本理論架構,配合國內外社會發展階段警察依法行政案例的介紹,以跨域分析的方式,讓學生暸解警察組織管理理論與實況的落差,冀求警察組織內外衝突化解。兼顧連結警察個體微觀,透過事實、價值、人際等多方當事人的認知與群體宏觀,包括警察專業(對應政府)與衝突化解(對應社會)之支援系統; 對照與檢視社會條件與發展階段中實務與學理現況,以彰顯警察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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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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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校基本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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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愛護鄉里的情懷 厚植公民意識 促進職場倫理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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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校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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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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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課(實施)方式: |
小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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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學進度: |
第一次 | 組織管理行為概論、理論介紹 |
第二次 | 個體認知行為、人格與情緒 |
第三次 | 警察體制分析 |
第四次 | 警察個體選擇與群體行動 |
第五次 | 警察組織管理、因素分析 |
第六次 | 激勵的基本概念與應用-警察績效管理 |
第七次 | 警察組織管理-溝通、領導與信任(期中考) |
第八次 | 警察衝突管理案例分析(經濟、社會、政治、政府) |
第九次 | 警察組織公共價值案例分析-打擊犯罪與公共服務 |
第十次 | 警察組織與在職教育變革 |
第十一次 | 警察知識管理 |
第十二次 | 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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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評量方式: |
一.平時上課討論表現
二.期中考期末考採分組案例報告或筆試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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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績計分比例: |
平時次數3次
平時成績比例30%
期中考成績比例30%
期末考成績比例40%
註: |
1.本校學則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在學期中缺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得扣考,該學生扣考科目考試成績概以零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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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要點第八條規定「學生面授曠課達該科目面授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者,該科目扣考,扣考科目學期總成績以零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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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
自行編撰講義與製作投影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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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考書目: |
組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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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課日期: |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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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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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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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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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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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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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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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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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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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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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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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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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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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2/6/19 下午 0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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