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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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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兩性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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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3學分 (學系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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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號:LL4018
開課號:0341H |
面授老師:丁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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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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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目標: |
關於兩性平等法律議題諸多,本課程目標主要以職場工作者為對象,環扣其性別平權之民法中有關兩性平權法律規定與特別法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暨平權措施為課程內容,藉由性別平權概念及其相關法規與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之學習討論,俾提升兩性關係平等法治觀念,促進工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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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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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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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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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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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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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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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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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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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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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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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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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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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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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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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課(實施)方式: |
小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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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學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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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兩性平權概論暨相關法規介紹 |
第二次 | 民法中兩性平權法律–婚姻、姓氏與住所等,司法案例討論 |
第三次 | 民法中兩性平權法律–財產,司法案例討論(1) |
第四次 | 民法中兩性平權法律–財產,司法案例討論(2) |
第五次 | 民法中兩性平權法律–財產,司法案例討論(3) |
第六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概論與性別歧視禁止,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 |
第七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性騷擾,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1) |
第八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性騷擾,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2) |
第九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促進工作平等措施(ex:育嬰留職停薪假等)暨申訴救濟,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1) |
第十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促進工作平等措施(ex:育嬰留職停薪假等)暨申訴救濟,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2) |
第十一次 | 5/26期末考〈第11次〉期末考,當日無法應考者請第12次6/23考試 |
第十二次 |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相關法規–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暨申訴救濟,勞工行政暨司法案例討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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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評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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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學生出席率、上課表現、期末考三者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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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績計分比例: |
平時次數1次
平時成績比例50%
期中考成績比例0%
期末考成績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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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
授課教師自編教材(含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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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考書目: |
1.隨堂補充。
2.戴東雄‧戴瑀如〈2009〉,《婚姻法與夫妻財產制》,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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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課日期: |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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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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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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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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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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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4
| , |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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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8
| , |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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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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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6
| , |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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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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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6/4/29 下午 0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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