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隨著建築技術進步、都市發展迅速,公寓大廈等集合住宅逐漸成為都市地區社會大眾主要的住居模式, 為建立都市集居地區更和睦之居住生活,本課程介紹規範都市集合住宅管理維護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藉以促進社區住戶,管理組織及服務人共同提升社區總體營造成果,並增進都市生活福祉。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
|
|
|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
社會生活知能
|
職場專業技能
|
系訂核心能力
|
獨立思考能力
|
|
|
|
邏輯判斷能力
|
|
|
|
實務應用能力
|
|
|
|
三、課程選修條件:
限已修習取得民法物權課程學分之法律組學生
四、授課(實施)方式:
網路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 | 總則-立法目的及法令適用 |
第二週 | 總則-主管機關 |
第三週 | 總則-名詞定義 |
第四週 | 住戶之權利義務-專有部分之使用 |
第五週 | 住戶之權利義務-共用部分之使用權利與限制 |
第六週 | 住戶之權利義務-專有部分、約定專用之使用限制 |
第七週 | 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第八週 | 管理組織-管理委員會 |
第九週 | 管理組織-管理負責人 |
第十週 | 管理服務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 |
第十一週 | 管理服務人-管理服務人員 |
第十二週 | 管理服務人-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
第十三週 | 罰則-概說 |
第十四週 | 罰則-罰則 |
第十五週 | 罰則-強制執行 |
第十六週 | 附則-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
第十七週 | 附則-利害關係人之舉證報請處理權 |
第十八週 | 附則-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 民法-區分所有權與區分所有建築物 |
第二次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律體系與適用範圍 |
第三次 | 區分所有公寓大廈的基本法律關係 |
第四次 | 區分所有公寓大廈的實務爭議問題 |
七、成績評量方式: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
溫豐文,林旺根等(1995),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解讀(1版),月旦,ISBN:9576961858
|
|
|
李明洲(2019),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初版),新學林出版社,ISBN:9789574367740
|
|
|
李明洲(2020),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初版),新學林出版社,ISBN:9789574376391
|
|
九、參考書目:
王澤鑑,民法物權,三民書局,增訂二版,2014年。 謝哲勝,民法物權,三民書局,修訂五版,2020年。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一、上課日期:
2021/03/20
,
2021/04/24
,
2021/05/22 [防疫停課]
,
2021/06/19
十二、上課時間:
星期六10:20~12:00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更新日期:2021/6/1 上午 11:5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