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109-2學期中華民國憲法」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授課大綱
課程開設學系:法政學系法律組
課程學期:109-2
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Constitutional Law in R.O.C】
課程學分:2學分  【學系選修】
課程代碼:LL2277001 開課號:707K7
課程類型:網路教學
面授老師:王翔正
主講老師:李盛吉
開課學系聯絡電話:07-8012008#1422
一、教學目標:
學習中華民國憲法可以瞭解我國的中央政府組織、人民的權利如何受到憲法的保障及如何落實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相關法律的制定與學習更行重要。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校訂核心能力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社會生活知能 職場專業技能
系訂核心能力 獨立思考能力
邏輯判斷能力
實務應用能力
三、課程選修條件:
有興趣者均可選修
四、授課(實施)方式:
廣播大面授
五、網路教學進度:
第一週序言與總綱
第二週人民之權利---平等權
第三週人民之權利---自由權
第四週人民之權利---受益權
第五週人民之權利---參政權
第六週人民之義務---納稅、服兵役
第七週中央政府之組織---國民大會
第八週中央政府之組織---總統
第九週中央政府之組織---行政院
第十週中央政府之組織---立法院
第十一週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及其監督機制
第十二週中央政府之組織---司法院
第十三週中央政府之組織---考試院
第十四週中央政府之組織---監察院
第十五週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第十六週政權之行使
第十七週基本國策
第十八週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六、面授內容綱要:
第一次 序言、總綱與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次 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及其監督機制並中央政府之組織
第三次 中央政府之組織與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第四次 政權之行使、基本國策、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七、成績評量方式:
 網路閱讀成績比例 35%
 平時成績比例 30% 平時次數:1
出席率:30%
 期末成績比例 35%
繳交作業:35%
八、授課教材/教科書:
李惠宗(2019),憲法要義(8版),元照,ISBN:9789575111472
九、參考書目:
李惠宗,憲法要義,台北:元照,最新版。
十、數位資源/電子書:
十一、上課日期:
2021/04/17 星期六 08:30-12:00 [台中市惠文高中] [3F會議室]
2021/05/01 星期六 08:30-12:00 [台中市惠文高中] [3F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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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3/15 上午 09: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