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
刑法是限制國家刑罰權之法,目的在於保障人權。本課程授課內容,包含講解刑法典總則編之具體內容及其相關觀念,依序講授刑法的基本觀念、犯罪階層體系之論證結構、錯誤之處理、未遂犯、犯罪參與、競合論及刑罰論等。 本課程針對刑法總則中之重要爭議問題,透過案例的引導,將實務運作與理論內涵交互激盪、探討,以釐清爭點與盲點,建立問題意識,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高度抽象與邏輯的犯罪審查的過程中,理解百家爭鳴之學說走向,及實務運作之困境與挑戰,並培養同學對刑法之批判、獨立思考及論述能力。
二、符合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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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與校訂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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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訂核心能力 |
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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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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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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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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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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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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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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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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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俱進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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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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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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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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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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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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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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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選修條件:
無限制
四、授課(實施)方式:
小面授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 | 刑法在現代社會之功能及我國刑法概觀 |
第二次 | 刑法在現代社會之功能及我國刑法概觀 |
第三次 | 犯罪階層論 |
第四次 | 構成要件該當性(一):犯罪類型 |
第五次 | 構成要件該當性(二):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理論1 |
第六次 | 期中考試 |
第七次 | 構成要件該當性(四):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理論2 |
第八次 | 構成要件該當性(六):構成要件故意、構成要件錯誤 |
第九次 | 不作為犯 |
第十次 | 過失犯 |
第十一次 | 結果加重犯 |
第十二次 | 期末考試 |
六、成績評量方式:
七、授課教材/教科書:
八、參考書目:
林東茂著「刑法總則」,志光 , 2021/07。 王皇玉著「刑法總則」,新學林 2021/07。 林鈺雄著「新刑法總則」,元照2021/08。
九、數位資源/電子書:
無
十、上課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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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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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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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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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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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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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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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
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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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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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十一、上課時間:
星期三17:4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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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2/7 下午 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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